小說王耽美小說網

食人花(1)

關燈
食人花(1)

中午, 孟思期和趙雷霆去食堂吃飯時,偶爾聽到有人在提那件事,不過並沒有說到什麽細節, 大概就是有個十七八歲男孩在今年春節後不久失蹤了,至今都沒有找回。

她吃飯時有些心不在焉, 趙雷霆似乎看在眼裏, 但當她擡頭看他一眼時,趙雷霆的目光又避開了。

孟思期沒有問, 她知道趙雷霆有心思,可能也不會告訴她。

下午,忙完手上的工作,趙雷霆突然趴到她遮擋視線的書堆上, “社區一起跑一趟,有空?”

孟思期好像明白趙雷霆的意思,點了點頭。

兩個人一起上車,車子開了一段路後,趙雷霆明顯放慢了車速,然後在比較僻靜的一條土路上停了下來, 旁邊有個池塘,柳樹已經枯萎,只留下光溜溜的樹幹。池塘裏的水很平靜,沒有一點生氣。

趙雷霆雙手搭在方向盤上,望著前方說:“今年初,大概是二月份,春節回來, 我們接到了一起案子,一個高三學生, 叫孫北哲,被綁架了。當時應該是綁架超過二十四小時,父母才報了案。”

趙雷霆慢慢歪了歪頭,像是在確認孟思期在不在聽。

其實孟思期從上車到現在一直在準備聆聽這件事的前因後果,她很認真地回饋趙雷霆的目光。

趙雷霆說:“韓隊當時就命令全隊出動,守在受害人家中蹲守電話。我當時就在場,家屬也描述了整件事經過,本來孫北哲晚上是回校上晚自習的,結果當晚卻收到了綁匪電話,是一個女人的聲音,就說孫北哲在她手裏,要他們準備十萬塊,在家等消息,別報警,不然就撕票。”

孟思期仔細聽著,她同時在猜測這個故事的後續,可能最後某個環節出了問題,導致孫北哲再沒有回來。

趙雷霆說,家屬一開始以為是別人的惡作劇,因為他們家算不上有錢,只是工作相對體面一些,但當天晚上他們尋到學校並沒有找到孫北哲,直到第二天,孫北哲都沒有出現,他們知道孫北哲真的出事了,於是當天籌錢去了,家裏積蓄加上親朋好友借錢,好不容易才湊夠了十萬。

錢湊夠了,但綁匪一直都沒有來電話,夫妻倆擔心兒子出事,在親戚地催促下,才報了警,這時離孫北哲被綁架已經過去了一天。

二隊蹲守在孫家後,綁匪再也沒有打來電話,韓長林決定做出撤案的假象,全隊離開了孫家,也就是這之後一個小時,綁匪來了第二個電話,要求到步行街將十萬元現金放進一個指定的垃圾桶內,放完後就馬上離開,不要管了。

這一次韓隊安排在孫家的電話監聽員,收聽到了電話定位,韓長林馬上趕往那邊,發現是公用電話。

找不到嫌疑人線索,只能采取正面行動,韓長林安排孫家送錢到指定地點,他們埋伏起來伺機抓捕。

那天天氣不好,下了大雨,孫父將錢用塑料袋嚴實包好,打著傘將錢放進了垃圾桶內。

在此十幾分鐘後,終於出現了一個身穿黑色雨衣的男人,他步態緩慢,一步一步走向那個垃圾桶,伸手從垃圾桶裏翻找。

韓長林下了抓捕命令,二隊和協助抓捕的民警蜂擁而上,將那個雨衣男抓住。

在按住雨衣男的同時,韓長林籲了口氣,然而擡起頭時,在瓢潑大雨中,他的模糊視線卻凝住了,他遠遠看見一個身穿墨綠雨衣的女人站在雨霧中望著他們,直到他上前一步確認,對方似乎有所察覺,瞬間轉到了巷子裏。

果然如韓長林擔心的那樣,雨衣男是一個拾荒者,他每天會固定來這裏拾荒,就算那天下雨,他也沒有放棄。

事情一下子陷入了僵局,綁匪再也沒有打過電話到孫家,這件事就好像徹底結束了。

但是孫北哲也徹底失蹤了,孫家人一次次上警局要求尋人,說是警隊行動失誤,才讓綁匪撕票。

當時韓長林面對抓捕失誤和家屬指責的雙重壓力,他感覺自己的職業生涯遭到了嚴重的挫敗感。

本來二隊破案率一般,在這件事以後,又連續兩個案子破案遭阻,當時劉局召開了內部討論會,有意取締二隊,將二隊合並到路鶴的一隊下面。

韓長林那段時間沈默寡言,郁郁寡歡,好像失去了一個老警察該有的鬥志,那大概是二隊最灰暗的一段時間,趙雷霆描述的時候都有些難受。

後來韓長林下定決心,以負荊請罪的態度到劉局那簽了軍令狀,這後面的事情孟思期就都知道一些。

孫北哲案至今都是懸案,這次家屬再次上門,韓長林和整個二隊的情緒自然不會太好,或許有愧疚、悔恨和不甘多種情緒交織。

有時候機會可能就只有一次,如果當時韓長林做出了正確的判斷,或許事情的結局就不是這樣,但是這一切都發生了,他對這件事只剩下愧疚和耿耿於懷。

趙雷霆了解韓隊的心情,他說完這一切,孟思期的心情也染上了一層薄薄的霧霾。

今年上半年,她還沒有來到二隊,但是此刻她就是二隊的一員,她身系相同的責任,她緩緩地說:“趙雷霆,這件事後來再沒有任何線索了嗎?”

“沒了,後來我們還去過她打公用電話的那片地方,她雨天消失的那方圓幾裏內,全部排查了一遍,根本沒有任何線索,孫北哲的屍體也沒有找到,這都過去快一年了,想必就算曾經留下了什麽證據,現在也完全消失了。”

“當時孫北哲在哪失蹤,沒有任何目擊證人嗎?”孟思期總覺得任何事情發生後總會留下痕跡。

“你說的沒錯,孫北哲那天晚上沒去學校,他去了一家夜歌廳,那天他確實和一個長發女人搭過訕,但是沒人關註過他們。”

“那個女人?一個人都沒留意嗎?”

“那家歌廳太暗,當時確實有人看到了,後來局裏還找人畫像,最後畫出的人像都不一樣,甚至說,根本不是同一個人。後來,我們排查了歌廳附近所有居民區,根本沒有找到類似的女人,或者說,我們無法接觸真實的她。”

孟思期心裏也明白,畫像模糊,又沒有更多的心理側寫,要想把握嫌疑人的關鍵特征,那確實太難了。

想必,這之後,二隊再也沒有辦法調查下去,於是這個案子就這樣收場了。

“趙雷霆,能不能帶我去看看那份卷宗,嫌疑人的畫像。”

“當然可以,不過現在局裏沒有重啟此案,我們就先不要聲張吧。”

孟思期點了點頭,這件事還沒有任何眉目,而且曾經讓二隊遭受創傷,她絕不會還沒有任何進展就給二隊的舊傷口上撒鹽。

孟思期和趙雷霆回到警局的檔案室,在門口見到保管員胡叔時,趙雷霆故意說謊:“胡叔,11·16案檔案我們想再覆查下。”

11·16案就是那起滅門慘案,一般這種重大案件後續也會有覆查的可能。

胡叔看了兩人一眼,沒有馬上回答,就好像在思慮他們的話,然後他緩緩地點了點頭,和之前來取檔案不同,這次胡叔沒有表現出明顯的笑容,而是淡淡地微笑道:“就在今年第一個。”

原來胡叔剛剛在想檔案的位置,孟思期忙感謝道:“謝謝胡叔。”

胡叔微笑著點頭,又多看了一眼孟思期。

兩人走進檔案室,趙雷霆小聲說:“你知道胡叔是馮哥的師父嗎?”

“啊?”孟思期微微驚訝,原來每次胡叔都會打量下她,第一次他見到她時還提到了馮少民。

只是胡叔和馮少民確實性格相差挺大,也不知道當年兩人是怎麽交流的。不過,胡叔雖然人老了,但看得出,他對每一個案子都非常熟悉,甚至記得卷宗的位置,這說明他和馮少民都是鉆研細節的類型,倒是一脈相承的。

在93年的架子上,孟思期翻到第一個檔案,並不是11·16滅門案,她想起來,案子應該是按月份排列的,趙雷霆已經走到卷架另一頭,拿起第一份案卷,喊她:“找到了,就是這個。”

孟思期忽然想起胡叔說的第一個案卷,她好像明白了他話裏的意思,胡叔似乎知道他們正在找這份案卷。

她連忙走過去,趙雷霆已經抽出了裏面的卷宗,她接過檔案袋,上面寫的是“2·13綁架案”,案子標註“未破”。

趙雷霆從卷宗裏抽出三張畫紙來,遞給她,她拿起看了看,一張用鉛筆畫的素描畫,應該是畫像師畫的,是一個女人,長發,臉型筆墨較重,眼窩部位很黑,看起來是很刻薄的女人,但是也有幾分顏色。

第二張畫果真如趙雷霆說的,完全不同,是一張偏側面的畫像,臉型和五官和第一張都不像,眼窩和鼻翼都比較深。

第三張又是不一樣的五官,同樣五官立體,顏色較深,不過這一次她感覺這對眼睛有一剎那的熟悉,但是很快那種熟悉感就被眉眼間的淩厲取代了。

孟思期問:“為什麽畫像都不一樣?”

趙雷霆解釋說:“當時歌廳很暗,所以看到的人自然就是這些零零碎碎的信息。”

“但這些明顯不是同一個人?”孟思期想,即便是零零碎碎的信息,總是有關聯的。

趙雷霆說:“所以我們猜,那天晚上,孫北哲接觸了不同女人,因為信息太模糊,我們最後也無法查找。”

孟思期大概明白了趙雷霆的意思,那天晚上孫北哲去歌廳就是去尋歡作樂的,所以到處和人搭訕,最後他和誰離開了歌廳,可能並沒有在意,因為那個環境太暗了,太嘈雜了,更沒人在意孫北哲做了些什麽。

孟思期隨身有帶小筆記本的習慣,她拿起筆將卷宗裏的一些關鍵信息摘抄了下來,案子沒有重啟,她不好將卷宗帶回去,更何況也不方便帶回去。

趙雷霆在一旁觀看她抄寫,也不時看看卷宗裏的細節。

他指著卷宗某處說:“當時我們傳喚了孫北哲同宿舍同學,他們反應孫北哲有去歌廳的習慣,但是他不會亂搞,就是去尋找刺激,畢竟家裏也挺有錢的,那天他一個人去的歌廳,結果就被綁架了。”

孟思期也註意到了孫北哲的家庭背景,父母都有體面工作,一個在工廠任要職,一個是護士長,算是都很令人羨慕的工作。

唯一可能的問題是,兩人都很忙,所以根本沒時間陪孩子,平時多是用物質來滿足他的生活,久而久之,這個孩子從高中時就變得有些叛逆。

孫北哲長得帥氣,通過卷宗裏的照片,孟思期能感覺出他這種長相是很出挑的。據同學反應,他在學校談了幾個女朋友,不過沒有固定的,這些女孩多半是主動給他寫情書,孫北哲對她們也不放在心上。

這大概是孫北哲的全部,除了有些叛逆、對感情不重視,實在找不到有什麽有怨仇的人和事,因此這件綁架案就被判定為,是為了錢財而進行的隨機性綁架。

這也是很難偵破的綁架類型,犯罪嫌疑人信息模糊,而且嫌疑人是年輕女性,這更讓人產生許多無關痛癢的聯想。

本站無廣告,永久域名(danmei.twking.cc)